今天我的狀態好轉,不如說說我整個有關處理憤怒的mechanism。
希望你可以用一個接納我的角度去閱讀。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對不起,我是做不到不含怒迎接日落的。
但我明白怒氣延續可能出現的問題。
怒氣,人的一種原始情感,
源於一種期望與現實的落差、
對現實造化的不滿、
對人對己的失望。
有時,人的怒氣是很大的。
怒氣大的時候,破壞力很高,考慮也不周詳。
會傷害人、無論肉體上心靈上,
這件事我本身就很清楚。
因為我的憤怒指數一向就很高,
好像一個石油氣罐
只是藏在心底。
憤怒指數的高低,我很遺憾,不是我可以自己控制,
恐怕是天生而來的性格障礙
但藏在心底,也是我的優點,
因為我明白,怒氣可以傷害人,不可以隨便發作。
(就算發作,也要選擇攻擊柔軟的死物,以免傷到自己。)
通常,除非遇上突如其來的重壓、連續無法解決的情緒困局、別人的言語刺激,
我已經內置了ABS剎車系統,
在爆炸出現之前,我已經會引流到大腦的避雷針,
把它分解,分解就是自己不會再記住的意思。
這件事行之有效,我是飛行紀錄最好的航空公司。
當它接近爆炸點,我大腦會開始胡思亂想,設立大量的陰謀論,
在裡面醜化對方,令自己感到痛快,但同時間我的ABS會一直開動,
告訴自己這是失控的先兆,
千萬不能夠將心內毫無根據的假設當成事實去回應別人的行為和說話。
內心交戰,結果就是想怒而未怒,想爆而未爆,腦袋和手的橡皮筋拉直,只餘下基本的運作,於是人就會沉默,回答短促,表情僵硬。
基本上,和朋友一起渡過的時光,基本上已足夠我的皮膚慢慢回復彈性亮滑。
所以,當我不對某個人或不在某個應該談歡的時候說話,不一定是因為嬲。
我其實是不想因為自己魯莽的言語傷害別人,不想自己突然失控,
因此採取最少傷害性的方法處理。
我不知時間要多久,但在一般情況下,我是很少向一個人懷恨的。
更重要的是,我明白怒氣,可以成為操縱的工具,
誘使別人的內疚感產生,因為別人的內疚會使自己心裡舒服一點。
如果爆發一時三刻無法控制,是無話可說;
但當時間延續,仍然將怒氣隨便發洩,是一種對身邊人的操控,是一種罪。
所以聖經叫人不能含怒到日落,除了因為怒能亂性,這一點也很重要。
但當小爆炸沒有出現,再加入突然的問題,就要使大爆炸接近。大爆炸接近的時候,我通常已經設想好了自己可能會如何爆發,只要再多一件事出現,就會引爆。通常設想的大引爆方式可能有以下幾樣(按事情的嚴重性排列):
1. 突然執拾離開
2. 拍檯,用超級大聲指罵
3. 使用武力
4. 離家出走,失蹤
5. 執拾細軟、拿走身家隻身離港,到沒有人認識的地方生活
根據我那篇胡言亂語,過往最大的爆炸是第2.5級。
不算很高的。
※ ※ ※
我以民主黨公開與中央談判內容的態度,
分享自己的強處和軟弱點,
是希望被我影響過的很多人可以了解和釋懷,
也理解我正在很努力地去處理自己的問題,
至少透過文字。
我不是一個擅於表達自己的人,
但感謝你在我不能祈禱的時候為我守望,
在我不能表達的時候關心我,
也體諒我並不是在每個情況下
都可以揮灑自如。
只是,
還有一些問題
目下要解決它 ... ...
1 comment:
那個誘使別人生內疚感,然後自己有種操控感的見解,好insightful 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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