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26, 2013

The need of a Monday

很多人會說 I hate Monday,但實情是現在的我喜歡星期一。我曾經想過是不是我特別不喜歡周末帶孩子,但我覺得不是這樣。

的確,星期一至五白晝可以將孩子交給老人家照顧,感覺輕鬆多了,但更重要的是這40小時可以全心全意追逐想像,告訴自己有孩子的人還可以不斷有新可能。由星期一開始的40小時是很寶貴,因為那是屋企給你的機會,只是很短的時間,而且並不是奉旨有的。

如果說「為了__,我可以去到好盡」,我會提醒自己,當別人給你機會,就唔該真的去盡啲,不要浪費別人的犧牲與期望──即使這件事,其實很不浪漫。

看「狂舞派」揪心,最初是一種時不與我的輕嘆,但漸漸是一種覺悟。時間比人少不等於絕望,可能是一種催逼,叫你不再安於坐,坐言就要起行。你會有更高的專注力,有更大的膽量開口奢求機會,更珍惜身邊的人與物。然後你會發現,世界沒想像中殘酷,自己也沒比想像中窩囊。

當然,我只是凡人,也想放假,累起來也會厭戰,所以我也不敢誇口 I love Monday; 最多是 I  like Monday,不過我 anyway 很清楚,I  really need a Monday。
  

Friday, August 23, 2013

無辜

(只是資料圖片,沐寧這小女孩好有趣的,不是在說她啊。)

小學的時候,我曾經見過一個場面。

我跟同學們在操場上玩。突然間我腳步停下來了,因為我看見一個鄰班的,呆站在地,手上拿著一個空的食物盒。

媽媽給他弄的三文治,給其他同學撥到地上了。

我後來一直記得他的臉,因為他沒有追上去跟同學理論,更沒有跟他們打架。他就只是站住,一臉無辜無奈。他不開心,但不知道可以怎樣自處。

打了鐘,小息完了。記憶中他拾起了三文治,消失在人羣之中。那時覺得,他實在很可憐。

我實在沒料到,那個無奈的臉,有天會在我的孩子臉上出現。

※    ※    ※

我教會的小童房中,有六七對帶小孩來崇拜的父母。細小的房間之中,有個小膠箱放著玩具,給孩子們拿來玩,父母就坐著聽道。一堆小孩之中,日嵐不算最年幼;但懂行懂走的那幾個,個子卻比他都要高大。而他們之中,也只有他還不懂說話。所以,相對起其他像糖黐豆一樣的小孩,很多時他都是自己玩自己的。有時他會跟住大隊走呀走呀湊個熱鬧,不過大家似乎不太有興趣(也沒辦法)跟他溝通。這也可以理解吧。

崇拜尾聲收拾玩具的時候,有大個子的走過來,一聲不晌的,把他手上的玩具搶過來,收到盒子裏。

其實那只是一個疏稀平常的動作,嚴格上來說沒有人應該被怪責,反正除了好假的肥仔之外,孩子都是不慣彬彬有禮的。

只是那一眨眼,我看見了那個臉。好無奈的、不知怎麼辦的,兩手空空,呆在短小的走廊。

日嵐跟所有的小孩子一樣都是頑皮的,不過其實他是心地很好的小孩,至少長到這個階段,他仍然善良。這是我最喜歡這孩子的地方。

他看見媽媽哭了,會爬上去親她一下;看見電視上的人哭了,他也會扁咀;看見別的孩子哭,他試過給對方分一粒手上的提子乾。在沒有被世界污染之前,那種單純善良的心,會叫人融化。

但是那一天,他似乎覺得被同輩欺負了。他沒有追上去理論(因為不懂說),更沒有跟他們扯。他就只是站住。

20年前我是一個旁觀者;20年後,我是孩子的爸爸。
20年前我可以若無其事;20年後,我問自己,可以怎樣做?

想著,他竟然起步衝上去了,我一把抓住他,他回頭看我,我對他搖了搖頭。「回來。」我的眼神說。
他老大不願回到我身邊。

其實我下意識不是想阻止衝突──只是因為他衝的時候抓住了別人的嬰兒車,打攪人家在裏面睡,這就不好了。

只是那個問題還是沒有完:「如果有一天你眼見自己的孩子被欺負,或者他有日跑來告訴你自己被欺負,那該怎麼辦?」

這件事情,在一個人的成長之中,應該肯定會出現的吧。上了學,可能是每一天都會遇上的問題。

不想孩子成為別人的下靶,影響他的自尊自信,很多家長是會跳出來為孩子出頭的。好一點的話,會跟別的孩子講道理;脾氣差一點的,會罵人家的孩子;怪獸家長,會找來老師,把人家孩子的惡行,化成敦促老師鐵面懲戒的壓力。

至於我們以前那個年代,可能是另一種極端,就是一味罵孩子任性生事、告誡他「讓讓人家駛死嗎?」、「少少事嘈生晒」、「郁啲就喊咁無用」。

前者,孩子成為了被保護者;後者,孩子說了感受,反而被父母冤枉。可相同的是,孩子在兩種情況下,仍然不知道可以怎樣自處。

我是想,如果想他學懂自立,其實一定要讓他自己去想應付的方法啊。

孩子沒出世的時候,我看《女王的教室》,有兩段很精彩。今天再看,感觸很多。


「你們這些人,一有不稱心的就怪家長不好,老師不好、朋友不好,全都是別人的錯。清醒一點吧!只做那樣的事,自己卻什麼也不思考,就變成停止思考的人類了。遇到痛苦的事,你們會做的,祇是閉上眼睛,但是即使閉上眼睛,問題也不會解決,睜開眼睛的時候,只會變得越來越壞。平時說什麼個人的自由、主張權利。人權被侵犯了,就要大人來保護。也就是說,什麼時候都只想當孩子。如果後悔的話,那麼自己的人生,就要自己負起責任。」


「能理解你們的夢想和希望,讓你們做自己喜歡的事的父母,在這個世界上是不存在的。父母只會讓自己的孩子無論何時都聽自己的。正因為這樣才會給你們買玩具,買漂亮的衣服來討好你們。卻不知道這是阻礙你們成長的。不過也沒辦法,人生沒有比教育孩子更有趣的事了。如果可以的話,希望你們永遠依賴他們,跟他們撒嬌。我們不是常說,什麼都不會的孩子很可愛嗎?」

我實在不希望自己成為這樣的家長。可是也不能眼瞪瞪看著他跟人打架,將之說成是「他自己想出來的解決方式」,這似乎比較接近放縱。我想不到當下應該怎樣才可以做到不害羞,也不張狂。

想著想著,或者,如果有天是他走來跟我哭訴,在我能或說或作什麼之前,至少應該搭搭他的膊頭,開始一個對話:「那,你覺得自己應該怎樣做好?」

我希望第一次問他不懂答,第二次不懂,到第十次,他終於說得出,自此不用第十一次,他能知道自己可以怎樣面對,不會再讓自己委屈在無辜之下。

Under the Black Suit

終於回來了,這可是我寫得最久的一個 Blog 站。早前因為無法再進入,一度升起寫過的東西無法再取回的恐懼;之後擺下了,過年後回來,終於的起心肝,重新找進來之法。其實也不是困難,一找就找到了。 生活往往就是差那麼一步,一口氣,可能就是一年。 網上寫文章的困擾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