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14, 2009

惡搞

近來潮流興惡搞。所謂惡搞,簡單說就是用一種惡作劇的手法去重塑一件事,達至諷刺、醜化的效果。有意義的惡搞可能是想帶出一點批判的意味,突顯事物的荒謬處;如果通俗一點(請容許我如此說)就是想引人發笑。例如早陣子的 UMOVIE,其代表團隊 Aunties 最初以扮 Cookies 出名,後來又製作了Youtube片子《尋找他鄉的世界出發》等,不少都有趣,至少有創意,能引到你笑,相比起鄭中基、李力持那些唧都唔笑的作品,成本低又效果好,更有前途。

也有人覺得,惡搞比說教有趣,不失為帶出訊息的一種好方法。令人會心微笑的一刻,訊息也就深印腦袋,相比起一大堆文字來得有效。我們在編輯室「度橋」,十之七八都是惡搞玩意,因為夠有趣,做的人 Enjoy,看的人也高興。

可是某程度上,傾向玩惡搞,有時是源於本身識見的不足。

惡搞基本就是開玩笑地搗亂,搗完就走。拆毀永遠比建立容易,因此大可以好像現在那些報紙一樣,走出來依嘩鬼叫一番,拍拍屁股就走,彷彿自己是有識之士,看的比你深入,然後更用一種更高明的手法來呈現出來。可是,思考的程序走到這裡也就結束了。至於被你恥笑完的事該怎麼辦才合心意,很少有人提及。因為其實大家都心中沒底,不知道。就算知道,說出來的風險,跟玩惡搞是兩回事,不划算。

整個社會的趨勢其實都有一點這種傾向。我們喜歡成功找到「騎呢位」那種快感,其實是利用了那個問題來獲取一種進階的娛樂。從改進社會、促進進步這一點來看,並沒有踏出怎麼樣的一步。至於政治上更不必說,是撈取政治本錢的把戲。如果將一個政黨所提出的大量反對和些微的、沒有整體盤算過的建議統統都採納實行,可能香港早就垮了。

聽過有人這樣說:「我們說出來是自由,你們想方法是應份,要不怎麼要那麼多錢請你回來做呢?」這說法不算錯,不過總是有些人以此作為下台階,別人問到他想法和建議的時候,就大刺刺地用這一句來了結罷就,還要沾沾自喜,其實心裡就是無貨,逼不得已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

在這種消費型社會,人人都喜歡消費別人的不足,但求就手。但說到建立,總是閃閃縮縮,因為識見是靠時間和耐性累積,這些工夫,當然是留給專做學問的人去搞。等他們搞完正經事,我們又出來惡搞一番,之後又閃人。

這是我在做書誌、為青年人找出路的過程中,所遇上的真實掙扎。點出問題還算容易,但想為專題下個結語、留點有意思的提醒,你感到的不再是好玩、過癮,而是迷惘、戰競、慚愧。講到做,我們仍得承認,面目是一片蒼白。我們的學識,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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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der the Black Suit

終於回來了,這可是我寫得最久的一個 Blog 站。早前因為無法再進入,一度升起寫過的東西無法再取回的恐懼;之後擺下了,過年後回來,終於的起心肝,重新找進來之法。其實也不是困難,一找就找到了。 生活往往就是差那麼一步,一口氣,可能就是一年。 網上寫文章的困擾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