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anuary 13, 2009

怒氣的權利

今晚打羽毛球,C 因為不滿教練安排,拋低袋子彿袖離場。當場眾人都呆住,除了我。

跟她相處了兩年多,自覺已經對她的情緒有一定程度的掌握。以前的我,會追出去安慰她,跟她解釋大家的想法,希望消弭誤會。C 說出很激動的話,我會打斷她,曉以大義:「你不可以這樣想的,因為 ...、其實 ...,所以...。」她越激動不理性,我也會暴跳如雷,覺得人怎能這麼不講道理、不思考別人的解釋。

但今天,我已經沒有這樣做了。我只是靜靜聽她哭訴,聽了好多激動的說話,我只回應說:「我完全明白你的感受,你只管做你認為對的事就好。」

我不是完全認同她。不過,我尊重她有表達自己不滿的方式和決定,條件是不可以傷害人。

有時我們說去安慰人,其實是希望對方回到我們所期望的狀態。那麼究竟是想對方舒服些,還是想自己看在眼中舒服一些呢 ?

誰不想每個人都是和和氣氣笑面迎人,但不能否認,每個人都有情緒,都有怒氣。一個人怎樣處理自己的情緒,應該由自己決定。

有些人好似我,選擇將怒氣收在心底。也許只有 C 才知道我的怒氣可以比她厲害很多倍,會把她嚇呆。

有些人好像她,七情上面,從不轉彎抹角,有不滿就發出來,這也是一種方法。

有人會說,抒發情緒也要顧人感受。可惜這並不適用於每個人。這是每個人的表達自由,當然後果也由自己負責。

更重要的是,我明白人的性格根本不可以透過簡單的幾句解釋改變過來。既然講來都是蹝鬼氣,隨時引來反後果,不如尊重。

對於不能改變的事,讓我們在禱告中交上吧。

人越大,越覺得《傳道書》說的有道理。今天的嬲怒,明天可能已經變成快樂;今天捨棄,明天可能已變成懷抱。天理循環不息,生命就是甜酸苦辣重重覆覆的過程。不同的情緒和不愜意的事,讓我們盡量用裝飾生命的角度去慢慢體會好了。

3 comments:

Unknown said...

對不起,可能大家也玩得忘形,忘記了別人,教練事後也問大家,想知她的情況... anyway, 叫她不要放在心上啦。

Anonymous said...

希望C快點平復,也求主賜你耐心及智慧去處理這些突如其來的情景。

Kitman

謝飛 said...

對 ... 我們打得太投入了, sorry!
下次再有同樣情況, 我會小心一些處理 :)

Under the Black Suit

終於回來了,這可是我寫得最久的一個 Blog 站。早前因為無法再進入,一度升起寫過的東西無法再取回的恐懼;之後擺下了,過年後回來,終於的起心肝,重新找進來之法。其實也不是困難,一找就找到了。 生活往往就是差那麼一步,一口氣,可能就是一年。 網上寫文章的困擾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