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29, 2010

開荒

魯迅說:「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做行路的第一個人,不容易。請第二、三個人跟自己一起行,更不容易。讓一大班人都覺得是一條好行的路,簡直是妄想。

只不過,不行,那裡就會一直荒廢下去。或者這樣:我先行它一千幾百次,然之後大家無意中發現的時候,就會知道那裡有條已經鋪好的路。

雖然很多人說一個人走很孤獨,但其實這也有個舒服的地方:起碼瘦地沒人耕,你按自己喜歡的走法去嘗試,會感受到一種自由的空氣。

5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呵呵.....!!!

彼兄,小弟在十年前常帶人上山下海,而我總是做那披荊斬棘,帶頭開路的那一個。

其結果是:一路行,就一路被人咒罵。

好了,現在有人願意開路了。而小弟願意在上帝面前常存感恩的心,並常記得無論在任何環境都要勒住舌頭,緊緊跟從那帶頭者的腳蹤!

E

peterpang said...

哈,你未必知道我想開什麼路呢。

開到咁上下,如果E兄有機會見到,再做一點分享。

Peter

Unknown said...

我不知道你要走甚麼路。

但我很同意,空氣是很重要的,自由的空氣。

單單為著自己和別人能多一口氣呼吸,就值得去開路了,我覺得。

peterpang said...

多補一句 ...

其實我不是不想說,而是我太清楚自己性格,沒耐性、不堅持、三分鐘熱度。我不想自己開了個頭,做了一會,又冷卻了。

太多這種虎頭蛇尾了。我希望等自己已經成為脫不了的習慣,才再分享更多吧。

Anonymous said...

那麼小弟先在樹蔭下透透涼....喝「返」幾杯咖啡....才引頸以待.....哈哈.....

E

Under the Black Suit

終於回來了,這可是我寫得最久的一個 Blog 站。早前因為無法再進入,一度升起寫過的東西無法再取回的恐懼;之後擺下了,過年後回來,終於的起心肝,重新找進來之法。其實也不是困難,一找就找到了。 生活往往就是差那麼一步,一口氣,可能就是一年。 網上寫文章的困擾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