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03, 2009

學生會與代表會

你第一次親身感受到被「制度」制約,是何時的事呢?

就我來說,那是中六的學生會任期。以前不是沒玩過班會,但那些嚴格來說來只是「規章」或者約定俗承的習慣而已,簡單之餘,也不用太認真對待。

中六的時候,多謝當年協助籌辦學生會的邱策文老師,設立了相當完善的各種條例,其中最重要的是設計了代表會。

代表會由中一至中七各班班長、領袖生代表組成,做的是定期審理學生會的財政報告及全年計劃。我們第一次需要將一個內閣的集體決定,交給另一個跟我們全不相關的群體,而他們當中不少根本就乳臭未乾,但竟然有權否定我們的工作和建議,這對於賣力策劃的同工們,真是一次又一次沮喪的打擊。印象記得當宣傳幹事的 V 知道自己的宣傳經費預算被多番質疑為過高,感到十分不忿氣:「乜都唔識就晌度ban人,我計過數架。」(最後結果不記得了。)搞了一整年,其實都不明白意義在哪,為什麼這樣一些繁複又累人的設置,是一種必須。

一直到那一年的初夏,發生了一件令人非常氣憤的事。

當年小弟做學術部幹事,做了一個很「市場化」的勾當,就是獨家承包了圖書館存放的各級各科「Past Paper」的影印權。影印一份試卷四五毛,以兩三元賣出去,搞了兩三次就為學生會累積了一筆可以安身救急的儲備。當時的我,為這事情也感到很有點自傲。當年負責試後活動的另一位老師,看到學生會的盈餘,心生一念,要求學生會將這筆款項「捐」給試後活動的時裝設計大賽的參賽隊伍資助金。

原本把羊身上的毛還在羊身上是天經地義的事,可是,自己辛辛苦苦掙來的錢,就這樣被人一聲唔該挪去自用,怯於對師長的尊重和權威,大家可說是毫無還擊之力。後來跟校方談了一兩次,就無奈屈服。

中學學生會的這兩次經驗,給我不少寶貴的體會。

有些制度本身的確頗為邪惡,因為它僵化之餘、設計又不周,阻礙了進展,很多時甚至是多此一舉。但反過來想,制度的制約是為了防止不受控、極不合理、不公平甚至不公義的事情發生,是一種 prepare for the worst 的設計。而為什麼那班毛頭小子竟有權過問你的「專業」(至少是比較專業)決定,很簡單,因為他們每一個──而每一個又代表著他的一整班40多人──都有份交學生會費,都有份投票。你的身份合法性和財政資源,都是由他們授權。

反過來,有些人為決定,本質並不壞,但因為沒有制約,令整個架構失去了穩定性和安全性,這造成的不僅是「不忿氣」,長遠說來更造成了行政的混亂(不在預算之內的龐大開支能不能寫上「被搶了」交給代表會通過呢?),更重要是失卻計劃未來的信心。賺錢可能不在預算,但其實也容許更多長遠計劃的可能。這樣被吃了一口 ,一切沒戲了。莫說這一年的幹事心灰意冷,下一年的幹事知道這情況,打死也不再費力開展工作,又或者,賺了錢,給學生會室添些新傢具,總之就是不讓人搶掉。這些是被逼而來的短視。

中六的學生會,啟蒙了我對制度的認識和重視,這是我上大學參與學生報時所總結的領會。

(規規矩矩【三之一】)

2 comments:

Unknown said...

Peter,你這個觀察,跟我某些人今天中午時的討論幾乎一樣。
制度的邪惡……看來我們真的同感一靈~
(or,你剛巧坐在我們旁邊偷聽嗎?哈哈~)
Pakkin

Peitor said...

哈哈,同感一靈!
這個經歷,就是最活生生的公民教育。

Under the Black Suit

終於回來了,這可是我寫得最久的一個 Blog 站。早前因為無法再進入,一度升起寫過的東西無法再取回的恐懼;之後擺下了,過年後回來,終於的起心肝,重新找進來之法。其實也不是困難,一找就找到了。 生活往往就是差那麼一步,一口氣,可能就是一年。 網上寫文章的困擾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