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13, 2011

恩情

話說剛結婚之後,曾經心想,「以後情人節大家就應該不用那麼大費周章了吧。」

不是不想預備,而是覺得這樣做了商人的水魚,不值得。而且,都結婚了,也沒有什麼好神秘感了吧。

其實結婚之後,她的確也沒有太多要求(其實之前也不過份,可能是心理壓力的問題。),每次情人節基本上豐儉隨意,平的,上一年只是送了幾枝街市買的玫瑰加一份禮物;貴的,婚後第一年慶祝,去尖沙咀食龍蝦,一千蚊落樓。

近幾年的共識是,盡量不搞太貴的,當過節,開心一下就算了,以免勞民傷財。

今年我們一星期前經過家樓下的餐廳,就訂了臺。本來想,今天下午跟大B玩了一整天,晚上好好吃一餐就可以了吧。

這一年我是有點準備的,雖然明知是比較貴,但也去街市找一家老實的小店來買,比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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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買花是很貴的,但聽說,幾乎沒有女人是不愛花的。

情人節前的一天,屯門的街上只有我們拿著花走。「人人都望過來,感覺好不自然嘛。」她說。

跟拍拖的時候不同,我們去日本城買了個花瓶。回到家中,把花插起來,聽說可以放久一點。大家都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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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只是想特別謝謝她這一段日子給我的支持。這些年來,其實過得不容易,但走到這一步,我想,是大家努力經營的成果。我近來發覺最明白自己的人,畢竟,是每日跟自己共同生活的那一個。大家這麼努力,其實都是想活得更快樂。

決定去訂花的時候,只是想起黃麗彰說的:「婚姻的關係,是一種恩情。能共度那麼久的日子,你的另一半是於你有恩的。」

謝謝她。

情人節怎樣慶祝,或許並沒有什麼準則謂之最好;你找到預備的意義,那筆錢只是為了對方快樂,你覺得花得值,就已經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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