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04, 2011

不止一種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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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怕我再不說,就會忘記。我想了三天,有些心裏的感覺,也是要說出來的。

七一遊行之後,有示威者堵塞路面,阻礙交通,作為抗爭方式。
警察清了場,拉了人,然後第二天釋放了。
在評論這種抗爭方式的時候,很多參與者的說法是:
「這就是抗爭所必需付上的代價。
這個社會是需要為抵抗不公義而付出一點犧牲;
相比起議事廳內建制派堵塞民意的方式,我們只是一時三刻阻礙了大家的生活...」

我很努力嘗試代入和自我解釋,去令自己接受這個講法,
但我仍然無法消除心中的不安,甚至不認同。

一個具足夠包容力的社會,是基於不同人的彼此尊重。
尊重最基本的概念是,你不能夠以你認為的正確,
剝奪其他人的自由。無論你的理念和行動政治上有多正確,
但為什麼可以犧牲沒關連的人的權利,
而仍然以此為正義,一句「對不起」也說不出口呢?

被阻塞的,本來未必是反對你的;
可是,當被阻塞的時候,
無數個每月賺幾千元糊口的的士司機就無工可開;
巴士上正要去上班的市民就會無法上班;
他們的生計,可能就因此而被你描述的正義所犧牲。

正義只有一種嗎?
為什麼你心裡面所認為的正義,可以掩蓋他人最實在的需要?
你明天放出來還可以回家睡覺,的士司機還要工作養家。
你損害的,是社會上其中一班低收入者的生計。
為什麼你認定的正義可以這樣踩在別人的頭頂上?
我最討厭只有一批人能定義的最高點的正義,
好像其他不跟你一起做的人,他們就不值得被看重和尊重。
你是上帝嗎?
你憑什麼知道你今天所說出來的,就已經是正義的全部?

當那個想法成為了「這個社會是需要為『我所認同的正義』而付出一點犧牲。」
雖然現時只是堵路,但這邏輯實在好恐怖,
跟中國大陸的「維穩」,幾乎同一個套路。不惜犧牲小眾,完成大我的宏願。
其實中東的自殺炸彈客,抱的也是同一個原理。一將功成萬骨枯。
你第二朝可以舉起勝利手勢步出警署,
其他無名小眾就為你的「捨身成仁」,而真正地受到損失。

我不是反對抗爭。但我覺得抗爭要有套路、有目標、有技巧,精準打擊。
你可以衝著政府官員而去,也可以包圍他們的家又好;
總之,如果可以,不要將本來並不反對你的市民激怒,成為反對你的人。
希望在憤怒之餘,盡量顧念到可能會被你的行為所影響的小市民。
這,不是社運其中一個最核心的精神嗎? ...

遊行,是事先張揚的,一定會封路的,
讓市民有心理準備,有需要的話就繞路走,
把路讓出來給你表達意見,我覺得,
他們就已經在尊重你表達意見的權利而配合。

當不參與我們的人仍然維護我們的權利,
我們是否也應該維護他們不參與我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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