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多聽了各大電台的烽煙節目,原來真有不少人認為,六四學生運動背後完全可能是有外國勢力唆擺而發生的。最具代表性的一個這樣說:「先不說平反不平反,首先就要進行調查,看看有沒有外國勢力干預。十幾年前,我已經聽說有學生是接受了每天二百多元的酬勞而去的。」
另一位先生十分老成持重:「我和大家都曾經激情過。我們要譴責那些黨中的主戰派,原諒和平反那批主和派;同樣的,學生那邊,我們也要譴責那些主張正面硬碰硬的學生,和支持那些主和而被排擠成叛徒的人。」
這兩種主要的看法,聽上去都似乎言之鑿鑿。不過大人的事往往就是這樣:總要把事情弄得模稜兩可、對錯難分,好讓那件事繼續有談下去的趣味,也讓更多人可以從中撈點油水。有時,當很多人都說事情很複雜的時候,其實不是想讓問題得到深一層的理解,反而是想把事情模糊化,越化越淡,最後不消再提。
我再說,自己只是用生活小例子來吹大水。那些詳盡操作我本來是不曉得的。
六四究竟有沒有外國人干預,本來就是一個幾乎無法回答的問題,因為不可能找到證據,即便找到證據,正如我們這幾天所講,「都代表不了所有人」。因此,持這種說法的人,本來就沒心機把事情搞清楚,於是塞了一個沒答案的問題,就以為打破了胡亂殺人的控罪。其實這件事情,依我看就只兩點。第一,你不可能叫一個犯罪嫌犯去就自己的控罪進行調查,即便查了,你能期望有什麼結果? 好了,由獨立的團體來查,先別說「有別的勢力心懷不軌」這種必然論調,被調查的那位仁兄整天都是隱隱晦晦,以消滅證據為己任,又不配合你的調查,最後可能你真查不出什麼來,那麼,你服氣嗎? 你會有怎麼樣的猜測?
第二,譴責兩邊的主戰派,看似說得公平,但你得看看雙方是站在哪一個層次上? 是不是每邊都有200架坦克車、20萬發子彈? 最後結果如何? 強壯那一邊殺人去了! 想像兩個人打起架來,一個大隻佬把一個小孩打死了,現代法院至少都要把這個大隻佬以「誤殺」的罪名論處;你能不能說:「那個大隻佬殺人是有些不對的,但你也得譴責一下,那小孩是因為態度太硬,把大隻佬激嬲了,才逼他殺人的嘛!」你可以嗎? 現在可是在殺人噢?!
更何況,小孩只是想給大隻佬一些建議! 是大隻佬故意不聽,小孩子才要喊破嗓子,最後換來殺身之禍。
非禮案的審理中,的確有「受害者是不是給予了犯罪者太多的性暗示才令他犯罪」這種考慮,不過那總不能令罪犯由有罪變成無罪。幼稚園的道理是,殺了人就是殺了人,錯了就是錯了,把環境當成藉口,只是推卸責任的表現。
你,如果今天還相信陰謀論,我期望你,按著對歷史嚴肅、對死者尊重、自己誠實的態度,親自找找證據,說出來聽聽。如果你能說上什麼言之有物的,那就功德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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