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買了一本叫做《尋神啟事》的書,楊腓力著。
買書的原因一如書名,我發覺自己在這一刻有太多的疑問需要解答,或者已經超越了一種普通的信仰疑難,而走到一個看不見前路的交通燈前。
信仰的知識和各種難題解答公式,十多年來我知道不少;說到我們所定義的恩典(其實也沒懷疑過不是恩典),也隨處可數。但是,我最後發現,這些東西是不足夠讓我明白上帝是怎麼一回事,了解怎樣為之愛祂,與祂同行。
用一個簡單的比喻就是,你將如何看待一位突然出現在你面前的親生父母 ? 滴血驗 DNA,證實你有著與他相同的血液源頭;從他所敘述的,你重新發現原來他是如何把你帶來世界,又歷了多少風霜,令你感動、令你恍然。
然後,他以一個慈祥父母的姿態出現,為你安排了連你也未必明白的美好事物。他告訴你原來一直走彎了路,教導你甚麼才是正確的,甚至用你身邊的人和事去刺激你、鼓勵你。祂承諾,會一世在你的身邊。
不過,他也會記住你曾經作過甚麼,最後一天他會每一件事去審問你。所以,你還是應該遵守他的說話,其實說到底他就是愛你,不想你受傷害。
或者到這裡,你已經很明白這人(姑且讓我這樣形容)是多麼偉大。可是,這些條件都滿足之後,是不是就等於你會生出一種至親之愛呢 ? 這是很關鍵的。一個人可以對你做盡所有好事,但是並不等於愛就會在你心內生長。你努力嘗試把他看成至親,但是那就是還欠一點甚麼,你對他沒能好像對親生父母一樣掛心。對於親生父母,久了不見,你會想,怎樣都要回家吃一次飯,見見他們,大家拿點事出來談談,就有一種溫馨的感覺。
更糟的是,他讓你明白,你是一個很容易做錯事的人。做錯事將來會到審問,因此有智慧者應該明白他的心意,回轉過來,做一些正確的事。但當然,人還是會不斷犯錯,而他也用最大的耐心,來繼續教、繼續勉。
但,那個殘酷的問題是,究竟你用自己的意思做了在他的標準上不好的事,有時未必為別人帶來問題,那為甚麼需要感到內疚和後悔 ? 究竟這個「公義」帶給你的是一種怎麼樣的生活意義,令你甘心而又情願地,即使沒有人叫你,你也會樂意去遵行,好像你永遠不用人教你怎樣孝敬父母,不會隨便呼喝他們一樣?
最核心那個問題是,究竟這一套真理和信仰,如果有一刻你選擇不再接受,那是一種怎麼樣的分別 ? 而你選擇接受的時候,那「應該」是一種怎麼樣的分別 ?
如果以剛才的例子來說,如果父母突然死去,你會傷心欲絕。「子欲養而親不在」你會去懷念過去的種種。如果這只是假設的情況(例如看了一套感人的電影),你會意識到要對父母好一點,因為他們不常在身邊。但如果上帝在與不在,也沒能令你產生這種迫切感和札心,那麼,又怎樣去證明,上帝介入了你的生活?
如果上帝其實沒有介入你的生活,那甚麼崇拜、團契、讀經,隨時比拜佛唸經更無聊,只是一種滿足社會和自我需要的行為!
記得中二決志的時候,曾經對上帝祈禱,求祂進入我心,管理我的一生。可是到今天,好像大門已經很久沒有打開,我似乎永遠離上帝一段距離。究竟這是怎麼一回事 ?
我明白,這應該是每一個人要單獨與上帝解拆的一道問題。如果成功,或者你從生活最微小的事,都可以感受到世間有愛,對祂有移山的信心;否則,不斷重覆的罪和長年累月的磨人生活,會令你在大是大非面前,說:「這個神,在這一刻,與我無關。」
這一刻,我的確有這個問題。所以,我開始尋索。
1 comment:
關於人生和自我的問題,曾經因為一些「標準答案」而以為已解答。
但......
十分認同你對信仰的其中一個體會: 因為祂,我一直被提醒在犯錯。白天犯,夜晚立志悔改,第二天,又來一次。
最大的感覺,是自己的失敗。
可幸,無論我怎樣疑惑、「背叛」、任性,有一點,我堅持,
我仍在相信。
祂,或許和我們所想的(和聖經所說的),相差甚遠,
但,祂就是祂,一直存在,
全知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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