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27, 2017

【責任碎碎念】

新一學年,波子進小一,我家簡直跌進了地獄。

之前從來沒想像過一家要求不高的小學竟然也可以有上八九十項功課。一天下來要吃飯要活動要睡覺,哪有時間做這麼多東西?還要加上老人家顯然無法適應,無法指導日嵐在課後,盡早完成功課。到我們回家之後,他往往已是強努之末,要迫他做功課,只有哭鬧的分兒了。

至於我和C,壓力來得像海嘯。我們幾乎花盡了在工作以外的所有時間,單單陪伴他適應學校生活和應付功課。在時間顛倒之餘,更多的是內疚與焦慮--我們是不是工作太忙,缺乏陪伴時間?我們是否得過且過,令他一直無法跟上?--其實只不過開學兩個星期,而其中一個星期,日嵐因為腸胃炎,入了醫院。

我不斷安慰內疚的 C,同時也告訴自己,要鎮定,要讓人感覺可靠,要明白這幾天只是整個小學生涯的開始,它往後可以是災難,但也可以是轉機。我們努力,將孩子導往轉機的方向。我知道這樣很易令人陷入焦慮與鬱悶,平日有機會,必須要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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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一個人的命摃上身,是一種結實但是揪心的感覺。你必須有強大的心志去承受對方的變化所加諸你身上的壓力,也要有空間為對方設想成長的空間。你無時無刻,需要思考給予對方的東西,是為了他的什麼好處。記得那時對待實習生,最初只是陪他一起做一丁點什麼,但是當實習生也愈來愈認真的時候,開始明白到,他們來到這地,求的是一個結實的學習體驗,希望取得一些終生受用的知識與態度。

以往犯過的錯,以後絕不能再犯的是,永遠不要「取消」別人的努力--用你自己的作品取代他的,用你的意見抹去他的,用你的工作去除對方的存在……除非對方真的是已經去到一文不值的地步,而你有需要解釋為何他如此一文不值。負責任的,做出一切可以解釋的改變,然後向對方解釋清楚,為什麼我要做這一個步驟。有耳可聽的,聽了,會明白自己用心良苦。

做每一件事,都嘗試解釋自己的思路,目的是爭取最多人的明白與諒解。你可以我行我素,但我們在這社會中,somehow connected to each other,你始終是需要更努力地讓人明白你自己。這也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

責任,就是一步一步地,為別人的需要鋪路。對一件事情負責,就是願意為這件事所產生的效果與後果負上責任,第一個走出來面對,用最深刻的態度去處理各項的細節。德蘭修女說:「愛,就是在別人的需要上,看到自己的責任。」這話我一直思考,感觸良多。

要對一件事、一個人負責任,絲毫不容易。當上一個作決定者的位置,就更加複雜,說話做事要更加持重,心態要律己以嚴去校正,不能以表現自己作為目標,否則與你共事的人無法得到共事的快樂與學習。倒是當困難出現的時候,要能第一個走出來,努力摃上處理局面的位置,這就是別人願意由你做決定的最大意義。

或許有時能力不夠高,但是心態如果能校正,或許仍然是一個具建設性的帶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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